一、實驗室是教學、科研的重要場所,實驗室的儀器、設備及其它物品是保證實驗教學、科研正常進行的必要條件,全體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為教學科研服務的宗旨,努力提高實驗教學質量。
二、實驗室各種儀器設備都是國家财産,全體師生都要愛護儀器設備,做到用好、管好儀器設備。儀器設備的維護和保養應做到防塵、防潮、防熱、防腐、防漏電,對大型精密儀器要做到專人管理,專人使用,确保儀器設備和人身的安全。
三、學生進行教學實驗,要在教師、實驗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,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。
四、實驗室工作人員要不斷更新知識,提高自身業務素質。實驗教師要認真備課、試作實驗,檢查儀器性能,并對實驗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有所準備;實驗中要積極輔導,有問必答,不得脫崗;課後要檢查整理儀器、設備和場地;認真批改報告,客觀确定學生實驗成績。
五、教師要教育學生愛護儀器設備,嚴禁違章操作,實驗儀器和物品的損壞要及時查清原因,并記錄上報;違章損壞和有意損壞要由當事人賠償。
六、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, 積極參加室裡各項活動。
七、實驗室實行主任負責制,實驗室主任要對上級主管部門和實驗室全體同志負責,要努力為大家服務,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。全體工作人員支持配合主任工作,努力把實驗室建設為教學、科研基地。
八、保持實驗室整潔、安靜、文明的學習環境。
九、各實驗室可結合本實驗室實際,有條件的可面向全院師生試行開放式管理,實驗室人員将努力為廣大師生進行科學實驗服務。
十、教師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研究或科學研究,須預先提交實驗項目計劃(包括實驗内容、方式、儀器設備清單和消耗材料計劃)方可進行實驗,同時填寫使用日志。
十一、本條例與校管理條例如有沖突,則以校管理條例為準。